商品条码编码3个原则(唯一性、稳定性、无含义性)

发布时间:2020-02-06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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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唯一性

唯一性原则是商品编码的基本原则,也是较重要的一项原则。在商业POS自动结算销售系统中,不同商品是靠不同的代码来识别的,假如把两种不同的商品用同一代码来标识,违反唯一性原则,会导致商品管理信息系统的混乱,甚至给销售商或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1)对同一商品项目的商品必须分配相同的商品标识代码。基本特征相同的商品视为同一商品项目,基本特征不同的商品视为不同的商品项目。

标准规定:商品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商品名称、商标、种类、规格、数量、包装类型等。但需要说明的是,不同行业的商品,其基本特征往往不尽相同,且不同的单个企业,还可根据自身的管理需求,设制不同的基本特征项。譬如,服装行业可以把服装的基本特征归纳为品种、款型、面料、颜色、规格等几项;而单个服装企业在确定究竟依据哪些基本特征项来为服装产品分配商品标识代码时,还可根据自身管理需求的特点,在此基础上增加附加特征项或做适当的修改,如增加“商标”为基本特征项,或只将品种、款型、面料作为基本属性,而不必考虑颜色、规格项。再比如,药品类商品的基本特征可基本归纳为商标、品种、规格、包装规格、剂型、生产标准等几项。

应特别注意,商品的基本特征项是划分商品所属类别的关键因素,往往对商品的定价起主导作用,因此它不同于为商品流通跟踪用所设制的附加信息项,诸如净重、面积、体积、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等。这些附加信息项与商品相关联,必须与商品标识代码一起出现才有意义。EAN·UCC规范规定,这些附加信息项通过应用标识符AI(见GB/T16986-2003《EAN·UCC系统条码应用标识符》)以及UCC/EAN-128条码来表示。

(2)对不同商品项目的商品必须分配不同的商品标识代码。

商品的基本特征一旦确定,只要商品的一项基本特征发生变化,就必须分配一个不同的商品标识代码。例如,某个服装企业将商标、品种、款型、面料、颜色作为服装的五个基本特征项,那么只要这五个基本特征项中的一项发生变化,就必须分配不同的商品标识代码来标识商品。

 

2、稳定性

稳定性原则是指商品标识代码一旦分配,只要商品的基本特征没有发生变化,就应该保持不变。同一商品项目,无论是长期连续生产还是间断式生产,都必须采用相同的标识代码。即使该商品项目已经停产,其标识代码应至少在4年之内不能应用于其他商品项目上。即使商品已不在供应链中流通,由于要保存历史资料,需要在数据库中较长时期地保留它的商品标识代码,因此,在重新启用商品标识代码时,还需考虑此因素。

 

3、无含义性

无含义性原则是指商品标识代码中的每一位数字不表示任何与商品有关的特定信息。有含义的编码,通常会导致编码容量的流失。厂商在编制商品项目代码时,尽量使用无含义的流水号。对于一些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可能需要了解他的其他附加信息,如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及数量等,此时可以采用应用标识符(AI)来满足附加信息的标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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